辽中医杏林科发[2025] 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供知网等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报告相似比不得高于20%。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申请结项课题的研究报告进行抽查。研究重点课题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已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XX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三、结题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一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查重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提交专著一册(此材料不退还,无需提交电子版)。
2.电子材料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word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等电子材料请于6月30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xlxykjc024@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25上半年省教科结题+部门,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以“姓名+鉴定书”命名,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以“部门+汇总表”命名)。
注:每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请分别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报教师姓名命名。
四、受理时间
请各位申报教师于2025年6月30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lxykjc024@163.com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9309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王老师
部门电话:024-31928839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doc
附件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docx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科技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