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部门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电动车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10月21日(下周一)起,除公务使用的电动车以外,其他所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二、学校北门西侧50米设有市政统一规划的电动车停车区域,请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严禁在校门口及校园内任何地方停放电动车。
三、保卫处将加强对校园内外的安全巡查力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