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十一次党总支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6月4日,我校召开第十一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方圆主持,党总支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争做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阐释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质内涵和本质特征,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团委徐天姿、就业创业处赵勇作交流发言。

党总支书记王涛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并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抢抓毕业生就业关键期,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拓展就业资源。二要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就业观念,破除就业“一步到位”的执念,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三要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健康中国战略,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人才支撑力量。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 电话:024-31679905/31919118

  • 邮箱:xinglin024@163.com

  • 邮编:110135

Copyright © 2024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技术支持:青葱科技